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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官方最新版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发布日期:2024-09-09 23:06:06 浏览次数:

beat365官方最新版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图1)

  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口化妆品申报工作,海关总署决定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时,应按以下规定填报报关单:

  (二)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体积;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beat365官方最新版。

  (四)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beat365官方最新版,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净含量以体积标注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二、化妆品进口消费税政策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执行。